
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后的3个月内,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9.68万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%),减持原因为股东资金安排。 每日经济新闻
维峰电子:股东拟合计减持不超3%股份 每经AI快讯,5月18日,维峰电子(301328.SZ)公告称,股票代码301328.SZ)公告称,公司控股股东、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罗少春及康乃特(深圳)实业投资合伙企业(有限合伙)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后的3个月内,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29.68万股(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%),减持原因为股东资金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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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08:39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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